我是上海人,未婚夫是北京人,不知是在北京办结婚证还是在上海办结婚证?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人,未婚夫是北京人,不知是在北京办结婚证还是在上海办结婚证?另外,将来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
也就是说无所谓孩子的出生地吗?有没有规定在上海出生的孩子不能去北京读书的说法?

谢谢!

问题解答: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所生孩子可随父落户,也可随母落户,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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