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上海律师或劳动局人士解答关于产假工资发放的问题,谢谢!

发布时间:2024-05-12 11: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外地人现在是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
06年8月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公司只缴纳外地人综合保险。
现在结婚了10月份生宝宝,(我老公是上海人)我问公司的财务我的产假工资如何发放,他们说公司不管公司也不会出钱,要找街道去领钱!
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违规,请律师们解答!谢谢!
另外:我的工资是3500(除掉税实际只得3335),
请问产假工资每个月实际能拿到多少?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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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合同存续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应由单位以不低于原工资性收入3335元发放).住院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按综合保险规定享受.

ps.产假顺产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
难产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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