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我女朋友是05年6月份登记结婚的。我们都是上海人,只是不同区的。现在我想把她的户口所在地区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区。可是我这里派出所的人说不让迁,理由是:我们家的人均面积不到7平米。请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嘛!是不是就不可以迁移了?
问题解答:
有些地方有这样的规定。当你到达它的条件后才可以迁移。
这根据各地方的地方法规制定,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