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网瘾对我的危害`?? 跪求良策!!!

发布时间:2024-05-15 04: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天天上网,一个星期上4天网`我还在上学 真的拖不起了 `我都高考3年了` 家里也不容易供养我`我也知道自己在犯罪 但就是想去 `每次去了 都很是很后悔的` 但还是去` 管不住自己 怎么办啊`感觉自己太失败了
那个大哥 大姐 救救我啊`我真感觉崩溃了`给点实际的帮助``劝说我早已经没用了` `老师 都已经不管我了 甚至有点想自杀的冲动`

而且对什么事情都不关心 ``也不积极向上` 是不是忧郁症啊` 怎么解决啊

问题解答:

一个星期上4天网,高考3年了,知道家里不容易,但管不住自己,有自责,希望能解决。

情况确实复杂,但如果你诚心去解决,应该没有问题。

你应该是对学习兴趣不浓,对高考的结果有些惧怕,生活中没有成就感,因此才迷上网络的。
1、现在暂时只能靠自己强迫自己不去上网啦,高考在际啊。

2、 高考结束后,无论成绩如何,应该制定一个计划,或外出学习一项技能,或外出打工,定一个不高的目标,二个月内不要上网(上网查询分数和报志愿时也只看与此相关的内容)

3、与父母亲人一起规划一下人生目标,成功的路很多,不要沉迷在高考一条路上。

4、“不积极向上”不是忧郁症,是逃避高考学习的一个借口。

一句话可以救你:"这又不会死人"
当你想上网了,你就偏不去,对你的上网欲望说:"这又不会死人,看你怎么样!"激发你的斗志来!自己嘲笑你的上网欲望吧!对它说:"不去上网又怎样?这又不会死人,看你把我怎么样!"

多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平时多跟父母谈谈心,有空的时候就跟同学去打打篮球,跑跑步什么的,不要想上网的事,尽量不要聊到上网的事

既然选择了风雨,那就日夜坚程吧!有心悔改那就努力地与它断绝不良关系.OK!

多和老师,父母沟通一下,让他们帮你一起借

"自杀的痛苦"这一篇里应该是写得比较详细了,看完了,也就在很大程度了解自杀的痛苦不痛苦问题了.

内容如下:

我们置身于现代社会,所发现的自杀方法,其途径极多,因此,他们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现在,分为四类来分别说明——

一、窒息而死

(一)投 水

投水自杀——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自经历过一次。他平时极为镇定,喜怒不形于色。后来因为生意失败,潦倒商场,竟然投上海黄浦江自杀,幸而被路人发现救起,送到医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马上去看他,他一见我,涕泪迸流,悲不自胜。我就问他投水后的感受,他凄然地说:痛苦难当。

‘究竟痛苦到什么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气体又内逼,内外并冲,胸痛如裂,无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刹那间,就闷绝过去了。’他说。

‘既已闷绝,痛苦应该没有感觉了。是不是?’我说。

‘不是!不是!胸部闷塞的剧烈感,依然强烈。’

这个朋友素来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他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竟然心有余悸,眼泪直流,可见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二)自 缢

自缢,就是上吊。自缢与投水,虽然同样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缢死亡,是因为喉管被截断,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从前有一人叙述他的自缢经过情形时说道:‘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来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两人,还都是‘自杀’后立即遇救,还缺乏自杀的全部经历过程。

现在,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样的描写。

据西方医学界研究,在窒息的时候,意识昏迷,是因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但是他的血液还有某种程度的迟缓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点,有充血现象。

又当罪犯被执行绞刑时,咽喉骤然被压迫,气管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无比痛苦。开始时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间,外表好似很稳静。稍后因呼吸运动,频繁短促,又不得畅通,便发生‘呼气’及‘吸气’的痉挛现象(应是肺部的反射作用,并不是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更无法形容了。最后,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呼吸紊乱,微弱直到气绝为止。气绝之后,面色枯白,两眼突出,舌头悬于唇外,双手紧握,恐怖异常。

又说:‘窒息而死的人,开始是肺脏受到强大压力,接著筋肉麻痹,最后虚脱而死。自始至终,意识虽然混乱,但是肉体所起的变化,和难忍的痛苦,却清清楚楚印在心上。从我的朋友经验证明,他确实知道胸部闷塞感,可见并不是没有意识。然而他被救起的经过完全记不起来,所以说,意识虽有,但没有活动——到将死那一刹那,意识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间尤其特别清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现在心灵上。死者在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深懊恼自己孟浪。但到了这种地步,悔恨也来不及了。因此,自杀的人,在将死未死的时候,不仅身体上感受到无限痛苦,就是心灵上也蒙受无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尽头’。

二、麻醉而死

安眠药片、迷幻药、吗啡、鸦片……,都是麻醉毒剂,服用过量能使中枢神经麻痹,使生命陷于死亡状态。有些企图‘自杀的人’,误以为这种麻醉性药品吞服以后,可以毫无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图自杀的人,不约而同,都跑到这条路上去了。但是,据我所见,吞麻醉剂的结果与他们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是就此糊里糊涂地死去,依旧要醒过来,并且醒过来以后,极为痛苦(近来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药的例子)。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过量镇静剂,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来,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腾,欲呕又呕不出来,所感受到的痛苦,强烈无比。还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女的已醒过来,却不发一语,双目圆睁,呻吟不绝,状至恐怖。那种惨痛的样子,至今还映在我的脑海。以上所举都是事实,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

又据报载,有一家大医院的一位护士,她于下午二时,偷服了吗啡,一直到半夜才醒来,痛苦呻吟的声音,把同室的人都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案例看来,的确可以证明,服了麻醉剂,终究要醒过来,而且又极为痛苦。有人却说:‘不会怎样的痛苦,他们所以醒过来,只因当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万分,何况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然完全无力。在别人看来,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此人正在饱受种种苦楚煎熬——如头眩气促、心胸闷痛。不过因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无法将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而已。所以别人初见时,看不出服者的苦状,以为服了麻醉剂便会安然地死去。等到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得太厉害,终于不能支援,就在挣扎的时候,只能发出微弱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体的痛苦以及心灵上的痛苦在内。也许这里面也含有许多悔恨与哀怜的求救。不过那时候已经软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认为他不过呻吟两声罢了。此说并非没有根据,据报章刊有许多医学专家发表谈话,服毒和麻醉剂的人,当被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死时并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个朋友曾吞服鸦片自杀,当毒发时,他说痛苦异常,只求速死)。况且此类自杀的人,在经过若干痛苦和发出若干呻吟声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察觉,以致因剧烈的痛苦而昏厥过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服大量麻醉剂临死并无痛苦这类话,也许会有人赞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当,吃了大苦了。我对于这一件事,本来就想与大家共同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加以详细地说一说。

我们要知道,那些安眠、镇静、麻醉剂服多了,都会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当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与死亡一般无二,可是经过一个消解时间,仍然会醒过来,不过经过的时间没有一定,从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十天、几个月都有(西方医学界证实),经医生勘验,有许多吞麻醉药而死的人,往往已断定其死亡,就胡乱地为其‘早计埋葬’(西方习用语,犹同‘未死而葬’),等到醒过来,早已被家人入殓,欲出无门,终至闷死在棺中。此种痛苦、恐怖、试想多么可怕!如果要了解麻醉剂为害之烈,必须先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危险,现在先举几个国外发生的例子来证明——

(一)戴夫所著《早计埋葬》一书说: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休克状态。医生判定已死,此时因正当盛夏,仅隔六小时,便匆匆举行葬礼。过了很多天,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她女儿的尸体迁葬到另一地,因此将坟墓挖开;这时母亲顿时大吃一惊——因为看到她女儿的尸体,已不是葬时的安睡模样;现在是散乱如麻,裹身体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实这个妇人根本没有死,便被医生误诊而活埋了。后来她醒过来的时候,痛苦烦闷已极,所以将衣服围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到这种惨状,从此精神错乱……。’

(二)据菲戛洛杂志刊载法国一位医生,自述解剖验尸的经过情形如下:

‘约在五年前,一个因“发狂”而死的妇人,死后两天,征得她的家人同意,医生准备对她病理加以解剖。因此把她的尸体横停在大理石桌上,另有一枝烛火,安置在妇人的胸前。因为此时正当午夜,一切安排就绪。于是我(医生自道)手持解剖刀,直剖妇人的上腹部。不料这妇人竟然狂叫一声,顿时跃起,烛光马上坠地熄灭。她一手抓紧我的头发,一手乱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极,就用手中解剖刀乱刺。妇人被刀所刺痛,长嘶一声倒地不起,我也从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来,见妇人横卧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贯她的心脏。至今思之,心有余悸。那妇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脸上。……。’

我读了以上两件悲剧故事,不禁为之落泪。也为这两个妇人而哀痛。但是像这一类事情,世界上发生的当不在少数。总之,使人坠入昏迷失神状态的,虽然不全是麻醉剂,可是麻醉剂绝对能使人陷于昏迷不醒状态。人,一旦入了这种状态,就可能会发生上述悲剧事件。虽然如此,有人听到这番报导,依然难免起疑,说:‘近来西方医学昌明,难道连死与活都分辨不出来么?’如谈到这一问题,确是一件大公案。

几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德尔塞赫教授,鉴于‘死的征候’难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笔钱,来征求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后来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报告,竟然没有一个入选。死的征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见。现在经西方医学界检验,除了尸体腐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硬体冷等,都不足为死亡的决定特征。可是,尸身腐坏的时间没有一定,如说非到尸身腐坏的时候,才可判定死亡,那么在尸身未烂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么可以呢?然而照现在一般医生对病危的人,只要气息一断,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这又多么危险呢?所以西方医学界对‘早计埋葬’,加以严密戒备,并且有各处‘人道协会’专理此事。根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在过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预防早计埋葬’而重获生命。另外,‘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虽然各处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绩。就以上述所说二千多人而论,早经医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协会’的慎重戒备,救命有方,他们早已埋骨黄土。枉死城中,平添了无数冤魂!我对‘早计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琐碎反覆引证,就是要国人对这一‘生死’问题,郑重加以注意。我们想到,自西方麻醉药品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报曾经发表‘自杀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实,可为佐证,再加引述。

‘“洗冤录集证”记载:尝闻“老仵作”(古代验尸官)言:检查服鸦片人的尸体,伏者居多,侧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鸦片毒退,仍复醒回,辗转棺中气闷而死的缘故。又记道光七、八年间,粤东有吴姓其人,旅中穷极无聊,吞服鸦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将他收殓。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亲属,随即遣人报信。及亲属至,死者已于前一天醒转,计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孙君曾说: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她就将家人所传的丹方,,岂知她服了之后,渐渐的神志不清,昏厥过去了。于是举家惊惶失措。因为她服用此药时,没人看见,就立即请医生急救。据医生说她一定服了什么毒,随后施用种种急救方法,终究无效。接著脉断气绝,医生说是死了,就在忙乱间为她准备后事,预备将她入殓;想不到过了九个小时,还没入殓时她却又有了气息,人也渐渐醒过来了,到今天还活得好好的,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从此事可知,此药力还小,所以仅隔九个小时就醒转过来。如果服了鸦片、吗啡,就不同了。

不仅鸦片是如此,安眠药、镇静剂都是同类性质。大量服用,都会至人于‘死亡状态’。上海名医萧某也说:服了大量安眠药,虽然一时死去,但是终究要醒转来。一个人若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我想西方国家,对‘自杀’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难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执著于习俗,受到一般法令约束,死后一两天,就要入殓。当目前自杀风气难以扼止的时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我的朋友任君告诉我说:‘若干年前我有一个亲戚,吞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气酷热。到入殓的时候,尸体不但没有一点臭味,而且非常柔软,简直不像死人的样子。我一向怀疑这种事,现在才恍然大悟,这个人并没有死掉,决然无可怀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镇静、麻醉剂过量自杀的人,即使呼吸断绝与死人一样,把他看为昏厥可以,但绝不可宣布此人已死。守候几天,以观动静,最为稳当(最好就地挖一个坑,把他的头放在坑上沿,身体放在坑里面;或将麻醉昏厥的人,置于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盖,只留头部,身体不烂不可入棺,这样亦可醒转)。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殓也不可乙太急。例如‘生产、血晕、疯瘫、癫狂’等,都可以致人于昏厥.总之,人不自杀,又那会枉死以致遭遇极苦?深盼存有自杀意图的人,早日觉悟。

三、中毒而死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种器官或多种器官,受到毒性药品侵入,而使生物躯体变化、损坏,而导致死亡。其实,毒品,亦包括麻醉剂。

除麻醉剂之外,例如服用‘强烈化学品’而自杀致死的很多,尤以服农药自杀,特别提出讨论。

(一)硝酸、硫酸、盐酸、巴拉松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强烈;一入口,便触发剧烈的燃烧,最后导致消化系统全部腐蚀出血而昏厥。表现在外形上的,依毒药的种类,可发现当事者的口唇,呈黄、黑、白等色。又发生呕吐、昏眩、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内脏坏死,剧痛难忍,兼之冷汗虚脱,脉搏微弱,呼吸急促,进而面色青白等,同时发生,当事人因此导致呼吸闷塞而死。

(二)砒石与磷

砒石,就是中国俗说的‘砒霜’,西药的学名‘砷’;磷,是火柴制剂。这两种毒剂都是烈性毒药,服后所产生的后果,征候相似。当事人服后发生剧烈的食道、胃肠炎,痛不可忍,晕眩呕吐泄泻,经急救后可稍稍平复。数天后胃肠再度发炎,血管二度发生病变,窍孔流血,末后,常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同时,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剧烈的发生呕吐以及昏睡、谵语、搐搦、肢节麻痹,最后心脏麻痹而死。砒中毒后,体内疼痛如烈火烧灼、千刀断肉,反侧难忍、皮肤出现血斑。经解剖后,可见内脏有普遍出血现象。

磷中毒与砒中毒情形相仿。

四、其他自杀方式

(一)饮弹自戕与刀械自杀

有一位朋友从军多年,历经枪林弹雨,曾数度负伤。据他说,当两军相对冲锋之时,弹雨横飞,枪弹著身,如同猛挨一拳,开始时不觉得痛苦,但不久,头部便感昏眩,视线模糊,一刹那就昏过去了。

我问他为什么忽然会昏过去?他说:痛极了才昏过去。可说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没有完全感觉到,可是醒来之后,则剧痛难当。有的手扒脚踢,满地翻滚,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难受了!总之,不论受伤轻重,昏过去了,终究要醒过来。不过伤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弹不得。别人看到以为他静静地死了,没有什么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当,有口难言……。我听了他这番话,颇为伤恸。

又有一位朋友姓马,他也从军多年;我问他负伤以后的情形。他说:有一次作战,一位军官腹部中枪负伤,当时就昏过去了。等醒来之后,满地打滚,痛苦极了,要我补他一枪算了,免得受这种灼烧剧痛的煎熬。他与那位军官是至交,实在不忍补他一枪,可是又没有办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滚老半天才在挣扎中死去。当他翻滚的时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钩,双目血红狰狞,恐怖极了。

从以上两个人的例子可以发现:

负伤不死的人,固然要醒过来: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过来。死——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还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里翻滚,确实感到痛苦,就是僵卧不动的重伤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厉害。

总而言之,不论用枪自杀,或被杀,绝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枪自杀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愿当您举枪时,再三思之,勿轻举妄动。

至于刀伤的痛苦,那两位军官朋友,都说比‘枪伤’更为惨痛。

(二)辗 死

自从有铁路以来,想不开的人,就发现‘卧轨自杀’,是一种一了百了的解脱方法。以为火车过处,身首异地,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实在是残酷且悲哀极了(几年前电影演员洪波在中华路卧轨自杀,就是一个例子)。

(三)跳楼自杀

跳楼自杀,和从一般高处向下跳的自杀方式,都是一样的结果。当死者最初向下跳时,往往因为震动过烈,失去知觉,等他醒来之后,全身骨折肉绽、腑脏碎裂。

根据《死的研究》一书作者哈伊姆博士——‘从山崖下坠’的回忆报告说:

‘我身如疾风般,从山顶坠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经过弹震,又弹起掷在后右方大石头上。自己感觉从几十公尺高空下坠,头触岩石,接著又弹撞石壁,都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陷入七八个小时的昏迷后,才感觉到万箭刺体般的碎痛。’

(四)饿 死

饿死是被动的,但是自己绝食,则是主动的。

西方医学界,曾以动物来作‘绝食试验’;当一个动物由‘挨饿期’到‘死’的过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时间,均呈‘稳静状态’。但隔不了好久,体温上升,突然间会兴奋暴躁,无法停止。接下来,是体温突降,生命便告终结;人,也是同样过程。实际上,照上述情况,一个动物饿死,它的‘过程’,又分为‘绝食弧’、‘饿死弧’两个段落。在‘绝食弧’阶段,生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到‘饿死弧’阶段,体重减缩,身心衰弱,终至兴奋暴躁,内部发生奇异的感觉,连‘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识完全消失。绝食后,生存的期间,延长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个月之久。在这种状态下,长期接受‘心脏衰弱’、‘暴躁’、‘意识穷凶极恶’,惨何忍言?

(五)综 论

以上所述种种自杀,也许还没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杀方式在内。虽然它们的性质不同,痛苦情况不同,但大概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始至终,痛苦清清楚楚会感受出来(如溺死、自缢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后,复苏,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锐(如服麻醉剂、跳楼等)。

三、将死时,意识转为清楚,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历历分明。这一条,不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识转为清楚,则是内部自觉的;这种景象,还在回光反照以后,生命断绝之前。

所以从第一、第二两项来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迟早要感受到自杀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绝不是幻觉和假像。

从第三项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到临死时,意识一定转变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强烈。

由此可以断言:‘感受到痛苦’和‘临死意识转变得特别清楚’,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通的过程,同时也必然感到剧烈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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