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教一下大家现在外面在传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我有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明是爸妈和我共有的,但我爸妈还有一套房子,他们两个人自住的,房产证上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假使这个流传的情况是真的,我现在要抛售这套二手房,要交纳这百分之二十的个税吗?
我的意思是抛售那一套和父母共有的房产,他们是第二套了,而我算第一套,那抛售的时候如果算我父母抛售的话,因为是第二套住房,就要强征税了~~而我算第一套
到底要交纳吗?有谁知道呢?
问题解答:
真的 是买卖差价百分之二十 家庭唯一住房且五年以上可以免征
昨天电视新闻辟谣了,说没有这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