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上海工作四个月,但公司没给办好上海市居住证,公司说没居住证“四金”就不能帮我交,但我跟那家公司的合同上说公司包交“四金”的,只是没居住证没交,一直到现在都没交,那算不算相当于公司欠我工资呢?我的问题是:我现在离开那家公司了,我想根据合同让原来公司补交我那四个月的“四金”,在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依据?
问题解答:
没有居住证不能交四金,国家的事不好说,最好去相关部门问一下,
不能交的,叫公司帮忙办一个居住证就好了,挺好办的(只要专科/本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