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5月份在咸阳一家酒店预定了7月21日的婚宴,当时交了500元订金,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婚期必须提前到6月30日,我们去该酒店预定6月30日的宴席,却被告知已被别的顾客预定,所以我们要求该酒店退还我们所交的订金,酒店却以各种理由不给退,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要投诉,该去那里投诉?提前谢谢大家~~
问题解答:
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是你自己先违反了约定
酒店是合理的
没收你的违约金就够好了!
不合理,是可以退的
一楼的你有点法律常识没
应该退
一般酒店收定金都是不会退的,这也是酒店的惯例了
我自己是做酒店的,你这样的事情我遇见不少,一般来说酒店一般都给退的,因为酒店没有一点损失,也有很多预定人员不是很好说话,其实我可以教你一招,你可以与这个酒店的销售代表联系,或找家大点的企业办公室或行政部,直接与这个销售代表协商,一般酒店考虑在大客户的情况下,都会退给你的,但是我给你点建议,退是人情,不是义务,你要是硬来,把酒店方面搞毛了,不要是找人了,上了法庭你也没有理,还是好好协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