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镇居民在农村买了宅基地自建房现在卖地方与我发生纠纷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1-02 20: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购买了一农村居民属于母亲所有的宅基地,当时与其儿子签定了合同,并注明本宅基地不与第三方发生任何关系.于是我以于2005年底完成自建房.现其姐以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为名,要求我退还宅基地.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请各位行家给予指示,谢谢!

问题解答:

宅基地确实是不能出售的,所以你购买宅基地的那个合同确实无效,不过可以要求"其儿子"赔偿你的损失,返还你签合同时所付的钱款以及盖房子所花的费用。
具体的你可以去咨询律师.

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城镇居民也不能购买农村的房屋。
所以,就算不提你不是所有人签订买卖合同,你的买卖合同也仍是无效的。
恐怕你只能找与你签订合同的人要求赔偿了。

城镇居民是绝对不允许购买农村的宅基地的,所签订的合同当然也就属于无效合同,但您有权要求返还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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