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先生因购买机票发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谢谢!

发布时间:2024-05-14 01:4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请问:张先生因购买机票发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谢谢!

张先生于2007年5月31日在某机票代理处购买2007年6月4日起飞的打折机票一张.第二天,由于特殊原因,张先生向该机票代理处提出退票申请,机票代理处虽然同意退票,但告知只能按航空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打折机票收取50%的退票费"的规定进行退票处理.张先生提出异议.于6月10日与航空公司交涉,航空公司认为,本纠纷的当事人是张先生和代理处,与航空公司无关.

如果张先生准备起诉,依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

1、张先生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本纠纷中,应该由谁承担哪方面的责任?为什么?

3、本纠纷处理的依据应当是什么?

补充:八折机票.东方航空.起飞前两天.

问题解答:

起诉航空公司。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起诉航空公司为第一被告,可以追加代理处。按合同纠纷处理。航空公司承担合同条款的显失公平责任。因为张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即张先生作为消费者,面对航空公司预先设定的合同,只有同意与不同意的权利,而没有修改合同内容的权利,这就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格式条款出现异议时,以有利于弱者一方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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