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人身没有受到伤害,东西烧毁 精神损失等等 是否该由旅行团赔偿
他让把东西和价钱写出来并签字`我大概写了个价钱但是肯定低到时候陪的话还能改么 还有 在他第一次统计的时候我没在 第2次我没报(都是在车上)我们返回哦 我在旅行团报的 还行么 还有玩的很不开心 还出个这事 能让他退还旅行费么
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旅行社用车,都是向旅游运输汽车公司租用的,游客跟旅行社是合同关系,旅行社跟汽车公司是合同关系,旅游汽车又投了保险的,这种情况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承保范围,你的损失肯定是会得到相应赔偿的,但大可不必起诉,一来费神(证明你在火灾中确实损失的物品情况),二来耗时(一个周期下来起码几个月),旅行社也是受害方,他们也不愿在这种事情上耗,一般都不会故意拖沓,你可向旅行社提出申请,把你的物品清单写成书面材料(你可适当多报些物品,不必去索取精神损失费,旅行社是不会核查物品清单的),由旅行社与汽车公司协调,以协商的方式来妥善解决,另外,旅行社本身也投保了责任险的,也能从相应的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物品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你能得到两份赔付的,一是汽车公司的,一是旅行社的,当然这两笔赔偿都通过直接与旅行社的沟通协商来实现的
由旅行团赔偿
可以提起侵权或者违约诉讼 但是二者只能提起一个
建议侵权比较好 这样赔的钱比较多点 呵呵
和旅行社的团出行过程中,由于对方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对方负责,这时你们两个是约定的合同关系,旅行社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每个团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有义务对团员的损失进行赔偿
基于旅游合同关系由旅行团赔偿 ,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