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酒店上班,但是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受不了,我想去劳动局告他

发布时间:2024-05-11 15: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做前台收银的,昨天我上夜班,坐着睡了一小会,我们那里有摄像头,第二天被人家发现了然后上级要我们罚款200元,我一个月才1100,前几天我上班无故少了100元,我还在赔偿这钱,
我们和酒店根本没有签合同,上夜班的时间从24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晚上上班很累,

问题解答:

1、企业有权利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员工适当罚款。所谓适当,是指每月的罚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2、企业是否能罚款,关键在于他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向员工公示、不得违法等,只要有一项不合规范,规章制度就不能被法院采纳。
3、平心而论,你上夜班睡觉肯定是不对的,很累不是理由。

罚款是不对的,那就不要去那做了。

这个按合同法是违规的,可以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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