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应聘的长期服务员,做两月就走可以不?

发布时间:2024-05-19 03: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现在的酒店都不要短期的,因为暂时找不到工作,就想在酒店做两月,我今天去应聘,那经理让明天去上班,说是长期的,干两月就走会不会说不过去啊。。。

问题解答:

没签合同有交押金。理由是服装费。如果你走了,差不多你只能剩下一个月的钱,因为他那里面还涉及到压工资。应该也是10天的。

不行,这是违约行为,要付违约金的。

没有什么说不说得过去的啊.不过你要先想清楚一些问提:"你总共要压在那里的钱是多少,你工资是多少。算一下。等一下你要走人的时候压在那里的钱是不可能会拿回来的哦。现在服务员是最缺的,而且世界上不可能有很好很好的老板,无商不歼嘛。所以不要指望那些一定招长期工的地方你说一个理由他就会让你走的哦。”下定决心吧。

签合同没有?签,短期走就要赔违约金,没签,如果没有交押金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若是没跟你签合同的话,你什么时候走都可以,通常签合同前都有个适用期的,适用期内你随时都可以走,或老板随时都可以炒你,就这么简单.有时你很想在一个地方做的长久,却很有可能遇到一些因素让你放弃它,不过也有可能你做着做着就想长期做下去,想做就做,想走就走,脚是自己的,没人会留的住你.

应该有签合同的吧
如果是正规的酒店就更应该签
而且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
试用期基本就在2个月以内
这段时间是可以走人的只要打声招呼
即使是过了试用期,只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也可以走人
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我以前干过酒店
我们签了很正规的合同
我就是干了两个月就走了
他们没有收我任何费用就叫我走人了
其实只要你没交押金一切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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