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参加了上海的综合保险,有慢性胃炎,请问他可以申请报销一部分吗

发布时间:2024-05-14 15: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电子厂操作工,不是职业病,去医院化验拿药,没住院,但一个月要4百多,3个月了还没好转

问题解答:

不可以~综合保险只有住院并到了起付标准以上才有的保

第十五条(住院医疗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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