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非上海户籍为由不交四金是否违反劳动法?

发布时间:2024-05-13 05: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公司说因为不是上海户籍,所以只给交纳一个综合保险,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是不是无论是否外地户籍员工,只要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应该按规定为员工交纳四金或三金呢?

问题解答:

为什么在"法律"吧里都有人敢胡言乱语不懂装懂呢?

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都是统一交的"综合保险"是劳动局特意为 打工者制定的

福利远远比不上上海当地人.(你在百度搜索"上海综合险"就知道了)

这社会就是这么的黑暗///

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具体问题肯定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如不补上的话,可以到劳动局反映情况.

但是不能否认是办理的A类居住证后就可以交纳四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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