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朱自清的<<背影>>仅仅是表现父子情深吗?请结合文本简要论述.
这是我文章解读论的作业,急切寻求答案,万分感谢
问题解答: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赏析
近几年,中小学语文教育的改革力度不小。好多种教材同时在全国各地试用,有些教材在内容调整上大动干戈,不少传统名篇纷纷落选。但是,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自岿然不动”,依然是每一种教材的必选课文。为什么?是否因为《背影》是朱自清写的、早已成为经典,就不敢造次了。
我想,之所以也许这样问,是因为:《背影》,1500来字,看上去朴素、平淡、无奇;要是有人讲,眼下中学生的好作文,不比它差了太多,会有相当多人信以为真的。——当然,现在,即使谁写出了《背影》的水准,也不可能成为朱自清、其作品也不会有《背影》级的礼遇。就此而言,甚至不妨说:《背影》是因为朱自清所写才如此著名、被讲得那样好,而经典化了的。
这并不奇怪。首先,有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有所谓“余生也晚”。其次,这般想法其实很符合现代的文学理论,美国文论家乔纳森·卡勒就曾用“超保护的合作原则”的精深术语阐释过类似情形(参见《当代学术入门 文学理论》第27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简单地说,因为你对朱自清有基本的信任,对他的文章有超级的“保护”,信得过《背影》是内涵深刻、艺术性强的经典作品;而因了这种信赖,假使读不出《背影》的“好”,你会怀疑自己的水平问题;即便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你也会非常"合作"地反复读、讲出个子丑寅卯来。
所有的人都这样,《背影》怎么可能不成为经典?不过,应该考虑到《背影》 是朱自清1925年的创作,事情要稍微复杂一些的。
那时候,朱自清虽然早加入了文学研究会,办过文学刊物,尝试并发表了诗歌、小说、散文等多种文类的作品,数量也不算少;在散文写作上,还已经有了《歌声》、《匆匆》、《温州踪迹》等精品;特别是1923年,他和俞平伯同题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同时出现于知名刊物《东方杂志》,“在那个时期的白话散文中,这两篇都颇动人,流传甚速”(王统照语,转引自陈孝全《朱自清传》第71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1年3月版),成了文坛的一桩佳话。然而,总体看来,那时候的朱自清毕竟还没成为后来那样著名的“品牌”;毋宁说,恰恰是《背影》刊揭后,给“朱自清”增加了很重要的砝码。
那么,《背影》为什么做得到这一点,在当时就能脱颖而出、引人注目呢?海外现代文学研究名家李欧梵的意见是颇有启发性的。他曾在北京大学讲学道:鲁迅在著名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所说,中国的“圣人之徒”“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集中表达了五四一代人对于父辈的不满,“五四”是个反传统的年代,是个“打死父亲”的年代,五四文学的父亲形象都是负面的;而《背影》不同,在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里,它第一次重点刻画了一位正面的父亲形象。在“满街走着坏爸爸”的情况下,这一个“好爸爸”一下子激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要而言之,《背影》生逢其时,在一个特殊的语境下获得了非凡的成功,大大提高了朱自清的声誉。
需要补充的是,《背影》至迟从1935年起,不断地入选叶圣陶等先生编选的《国文百八课》、《初中国文教本》、《开明国文讲义》以及《开明新编国文读本(甲种)》等民国时期的中学教科书;并且,这种取向不曾因1949年而中断,在该年7、8月间面世的《新编初中精读文选》中,“编辑例言”的“本书选材的标准”已经新添了第一条“符合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而《背影》依然作为合适者入选了(《叶圣陶教育文集》第四、第五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8月版)。从此,新中国的语文教材少不了毛泽东《别了,司徒雷登》里夸奖过的朱自清先生,也少不了他的《背影》。很显然,教材的广泛影响与权威性,无疑为《背影》解读时的"超保护的合作原则"锦上添花了许多。
一句话,《背影》何以成为经典?文学外部、甚至文学之外的原因是重要的,而且确乎是根本的。
另一方面,正像卡勒所辩证指出,有些文本再赋予多少“超保护的合作原则”,仍然无法读出什么“文学性”:《背影》之所以成为经典,如果没有其内在的成为经典的质素作为前提,同样是不可想象的。事实上,《背影》“之所以能历久传诵而有感人至深的力量者,只是凭了他的老实,凭了其中所表达的真情”(李广田《最完美的人格》),类似的说法,我们更为耳熟能详。当年,叶圣陶先生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就有提示:“篇中的对话,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情感”;如今,各式各样的教材、参考书、教辅读物讲起《背影》总是强调:此文写出了、写尽了父子情深。
这些自然是不错的,《背影》的确“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深挚情感和儿子对父亲关怀的感激之情”(见洪宗礼主编《语文》初中第四册第8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版)。但在我看来,《背影》的讲读史上,始终存在着一种不大应该的简单化定势:将“父子情深”平面化地理解为父子关系一贯其乐融融,将朱自清父子之间的感情一相情愿地“提纯”、“净化”。
我们知道,《背影》是回忆性的散文,在《背影》文章与"背影"故事之间相隔了整整八年,而八年的时间可以有多少事情或曰“{琐屑”发生!且不说有关传记材料里的朱自清与父亲的那些龃龉与不欢(参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1年第1期第235页),就是在《背影》文本里,作者也照实记录了一些,只不过把话说得简约、含蓄,需用心读才能破解罢了。--我指的是文章的最后一段。
“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暗示、交代得已经蛮清楚:父亲年事渐高之后,退化、颓唐得厉害;“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朱自清他们的家庭琐屑也不少;父亲待“我”大不如从前。而“我”对父亲怎样呢?单看看父子“不相见已二年余了”,却还是父亲主动地“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写了一信给我”,就不难想见:“我”对父亲的意见是多么大,又仿佛多么地理直气壮;很明显,“我”待父亲更是不好的。
既然如此,“我”怎么竟在那种情境中写下了《背影》这篇赞美父爱、赞美父亲的文章呢?《背影》问世22年后,朱自清对此的记忆还是非常清晰,“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的父亲的来信那句话”(转引自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语文》初中第一册第10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6月版)-- “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里,所谓"大去之期"其实就是一个“死”呀!你想想,父亲有两年未曾与儿子谋面,终于给关系尚僵的儿子去了封信,别的未曾多说,就径直谈到了自己的死。这怎能不令朱自清顿时不胜羞愧、伤怀悲叹,念叨起父亲的好,而反省自己的不是:无论父亲有怎样的错,也无论自己有多大的委屈,父亲永远是父亲;真是再也没有比自己这两年的表现更大的错误了;父亲还有没有时间与机会让儿子弥补过失……,只要是为人之子、为人之女,就应该理解作者这时候的心潮难平、激动不已。
而我要说,虽然很多人注意到了朱自清在1947年的那番回忆以及文末一段的重要性,但很遗憾,迄今还是未曾见有人话讲到点子上:正是在这文章的收穴之处,隐藏着《背影》之所以"好"的最大秘密,也蕴含着《背影》文学经典性的最重要潜质。对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体会。第一,在主题内容和思想上,朱自清虽“只是写实”,却真切地写出了父子这样的血缘关系,也会有摩擦,父子这样的亲情也会有波折;揭示了“月有阴晴圆缺”,人都世俗复杂、并可能由此出错的客观现实。这样,“父子情深"的经典主题,格外增添了儿子的愧疚、忏悔之情,这在作品表现的诸多情感中也是极具分量的;而且由此,《背影》便不再像一般同类作品那么简单、浅显了,即或可能失去了“纯情”,却是结结实实地收获了家庭、人生等多个角度的复合的厚重的体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表现了他对父亲的情谊
是啊,哦
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