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案”为什么要交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其中牵涉回避制度吗?

发布时间:2024-05-17 03:3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上海“社保案”交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请问这是一种回避制度吗?如果是,请问:1.这是一种习惯制度,还是有明确的法律制度依据?2.它的历史演变情况是怎样的?3.具体操作是怎样的。比如这次为什么交与吉林,而不是其他地方,其中是否有明文规定或某些规律?

问题解答:

1我不太清楚这案件,但是法院或者检察院的管辖权,是可以通过最高院或者最高检去指定管辖的
2其实只要主犯或者有主要线索是在吉林,的确可在吉林审的

上海出了一个陈狗贼,不知道全国还有多多少少祸国殃民的陈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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