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听说最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执行:晚育的产假6个月。不知是否真实?是否强制性执行?
问题解答:
新颁布的是《劳动合同法》,这个法律没有对休息休假作出新规定。产假是90天,产前15天(不得放在产后休),产后75天。如果属于晚育,那么增加晚育产假15天。
那得看是国企还是私企,私企才不管那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