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这么做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4-05-10 12: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在酒店的员工宿舍休息时被房顶安装的吊扇打到头的(吊扇安的距离上铺的床位很近),当时酒店经理带我去医院看过后医疗发票我都没见,就听说是花了一千多,回到酒店又帮我开了间房让我在那修养了12天,之中给了我300元,说是让我买营养品和换药用,去医院还要做车.耽误的20天班也给我按正常上,算是误工费,但现在我辞职了要从我的工资中扣除那300元,(当时老总看我时说的意思是不让我告诉家人,在这回有人照顾我,而我也没告诉家人)
我和酒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辞职时我找经理说时他说这件事没有上报,只是他自己自做主张帮我做的福利,还说如果上报待遇还没现在好。
这两天我去酒店见了人事经理,她说我这是在宿舍发生的事故,不是在上班地点,所以是我自己的责任,不属于工伤,这种说法是否合理,我这到底是不是属于工伤。 急!急!希望好心人的帮忙!谢谢了!

我去酒店了,部门经理说对我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我还纠缠的话就投诉我。

问题解答:

1、在酒店受伤的,属于设备安装不当和管理失职,而且应该是工伤。
2、休息的那些天工资本来就该公司支付的
3、300块乘车换药费不应该退还
4、没签合同是酒店违法
5、受伤如果有后遗症可以起诉索赔
6综合上述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你所在酒店

不合理,找相关部门投诉。

二楼5条说的很好,但建议你第6条最好再找你们经理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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