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带酒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8 01:3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有的吃饭的店不让自带酒水,比如,还规定,如果喝了自己带的酒水,就要交15元锅底费,原因是店薄利,这样是不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谢谢!
那是我们前两天去西安某麻辣烫店所作出的规定。

问题解答:

你好!

要看情况的,并不总是违法的。因其只是一种要约,你可以不去的啊?去了,就要受其约束了。

北京有过这样的案例,消费者败诉了。

典型的霸王条款!
但是我国的法律对此尚未有明确规定,因此法官在裁判时也不统一。
你可以试试运气,如果你愿意的话。

这的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到315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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