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媳妇如何办理上海户口

发布时间:2024-05-15 12: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各位仁兄帮帮忙:
我老公上海崇明农村户口,大专,我外地城镇户口,大专,03年结婚,现在宝山区有自己的房产,小孩已经是宝山户口,请问我的户口合适能办理呀?

问题解答:

如果你的户口是农业户口的话,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的政策,要结婚10到15年才可以办理进来,按照夫妻两地分居的政策。不过如果去弄一个中专以上的学历然后转成居民户口那就只要5年。

《解决夫妻分居两地困难调沪》办理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二、申报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三、申报主体
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1、由申请人提供: 在沪方书面申请(签字);结婚证明(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及随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情况登记表(须有调入、调出、申报单位的意见和盖章);近期(三个月以内)体检报告(外省为市级医院,本市为区级以上医院);夫妻双方的学历证明(书面)、资格证明(书面)、职称证明(书面)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由调入单位提供: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原件、与调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单位为员工上月或当月缴纳社保基金凭证的原件(区县社保中心出具);
3、由申报单位(在沪方单位)提供: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单位申请报告(盖公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单位为员工上月或当月缴纳社保基金凭证的原件(区县社保中心出具)。
五、审批程序
1、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向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含中心分部);
3、经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初审,新区人事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后,由浦东新区人才交流办理手续。
六、受理时间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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