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交易纠纷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5-14 18:1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10月1日在网上拍下一部N72手机,当时价格是1680元,四天后收到手机,当晚在试机充电时,发现充电器不能充电,当及与该公司售后联系,让在当地借朋友的充电器试充,结果是有时能充有时不能充,怀疑是接触不良,公司让寄回检测,后来寄回公司.公司人员告之经检测是电池和充电器的原因.已经更换电池和充电器寄回给我,到10月20日才重新收到手机.在10月8日我就发现同款手机该店铺已经降价80元,与商家协商补其差价未果,到20日重新收到手机后发现同款手机又降价180元,再次与商家协商补差价100元仍然未果.目前已向该购物平台提出咨询,还未答复.想咨询一下百度朋友,这种由于商家所售商品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我在20天时间里无法使用手机,而同款手机又贬值,我是否能向商家提出补偿手机降价的差价?急盼,谢谢!

问题解答:

该物品降价和质量问题并没有直接联系。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合同成立生效后,商品的涨价与降价是双方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也是最常见的风险。

而因你在20天的时间里无法使用手机所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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