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今年10月16日,在敦煌火车站下车,我们6人包乘2俩的士,在敦煌旅游。和司机协商好,租金是每辆车100元,共200元。到了景点,司机让我把摄影包放座位上,并说不会有事的。谁知等我从景点到车上,发现摄影包没有了,我着急问司机,她说在另一辆车上(原来是她把我的包擅自转移了)。我担心东西丢失,车把我们送到宾馆,一下车,我急忙从另一辆车后背箱里去出摄影包,感觉不对,怎么轻了许多(我的镜头就有近3斤重),连忙打开一看,傻眼了,价值近6000元的镜头不见了!我连忙电话报案,警察带我们去公安局。
公安局说,他们只负责破案。不负责赔偿。我们既然是包车,付出了费用,是司机违约了,他应该负责我们的物品安全,东西丢失了,我应该向司机索赔,但是当时司机不承认他拿了东西。事情没有结果。
现在我回到武汉了,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或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司机索赔?
问题解答:
你的问题比较麻烦.因为你的100是包车的钱,并不包括后期的保管.(因为你是在坐到景点后把东西放车上的),只要司机尽到了责任而东西丢失他是可以免责的.就算那100元里面包括保管的费用的话,你也不好证明当时你把东西交给了司机,也不能证明你交给司机那个包里面包括那个价值很高的镜头.我想这时候你们不可能让司机写个什么收据的.如果司机否认或者承认保管包但不承认里面有镜头的话,你们是不好举证,比较难办.
我觉得出租车司机一般都坐在车里面,出租车也一般不开后门.放在后坐的东西一般很难丢的.我觉得司机有点问题.你现在回到武汉.想要诉讼的话得去敦煌,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