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我将上海农村的房子买于他人,92年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并登记了他的名字,我可否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证?

发布时间:2024-11-05 17: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当时卖掉房子后就离开了农村,向我买房的人为外地户口,当时我已将户口迁出,92年为第一次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时候我并不知情,请问农村住房买卖,宅基地是否能买卖,现在是否有权主张宅基地,

问题解答:

作为农村房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但必须符合受让者为本集体的成员。]
你可以去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提供相应的证据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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