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旅馆的老板,现在客人电脑被盗,我应该负什么责?

发布时间:2024-05-12 11: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旅馆的老板,现在居住在店里的两位客人的电脑被盗,报了110,店内有贵重物品交柜台保管的提示,并且我们的服务员也进行了提醒,现在客人要求陪上,我应该负什么责?

具体情况:客人A和B与1号下午6店到旅馆住宿,然后安放好东西与房间内出去吃饭,晚上7点的时候客人A回旅馆房间内,晚上12点的时候个人B回旅馆房间内发现自己的电脑被盗,要求旅馆赔偿.

我是旅馆老板,我应该怎么办,门窗均完好,并且做了明确提示,并进行了提醒:贵重物品,交柜台保管。我应该付什么责?

问题解答:

放在旅店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在未查明真相的情况下,旅客有要求店主全额赔偿的权利吗?

  不久前,桐乡市消协乌镇分会接到了这样的一桩投诉。投诉人广西南宁游客肖某反映,当天晚上9时他们入住乌镇某旅店,随即就把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1.7万元的东芝笔记本电脑放在了旅店房间内。当天晚上11时,等他们游览结束回到旅店时,发现电脑不翼而飞。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来到现场,经勘察并未发现盗撬、翻弄物品等痕迹,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这很可能成了一桩破不了的疑案。这下肖某可急了,找到旅店店主郭某,要求赔偿损失。在与店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肖某一气之下找到桐乡市消协乌镇分会,要求消协主持公道给个说法。

  桐乡市消协乌镇分会工作人员根据旅客和店主双方的反映后,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旅店虽然多处显目位置都有“贵重物品请寄存”的安全警示牌,但店内出现盗窃事件,显然是旅店安全方面的疏漏。旅客的过失在于,他们在明知外出2小时有可能失窃的情况下,没有向旅店寄存。不过店主对一事件也提出了质疑:“既然他们拿不出有力的证明,谁知道他们失窃的电脑到底值多少钱?”

  桐乡市消协乌镇分会最终协调如下:由店主郭某向旅客肖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800元。双方对这一协调结果均表示满意,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书。消协还提醒外出的市民,在入住旅店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寄存贵重物品,如实填写存单,这样碰到类似事件时就有了索赔依据。

如果他说有十万块钱不见了,你怎么办?他如何证明他有十万现金,如何证明是在房间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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