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太太和儿子是加拿大籍,先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目前一家住在上海已4年, 并且先生在上海工作已4年. 先生的永久居民身份会失效吗
1)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加拿大的None Residence吗?
2)先生的工资是以人民币支付的, 还要纳加拿大的税吗?
3)先生工作的公司是美国公司, 对他的PR身份有影响吗?
问题解答:
不是说五年内在加住满三年,永久居民的身份就可以保住了吗
2)如果你报税的话,应定为海外资产~
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了~~
1)可以声请
2)应该不需要
3)没有
去问下使馆
因该问一下你们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