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

发布时间:2024-05-14 00:5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上海晚婚是几天?包括双休日吗?
那么工资怎么算?

问题解答:

文件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政府2004年33号令

  婚假及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规定

  一、婚假的假期期限: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职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

可能是不含的,但和其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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