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青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致的文件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29 21:4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要具体的明文规定,和具体的文件谢谢
我要取消农民户口,统一为非农户口的规定,明文规定谢谢

问题解答:

1、原户籍政策规定年龄 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可落户本市。新政策取消了学位和年龄限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即可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者(含高级技工学历),聘用期满三年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五市城区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 (含技工学校学历 ),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八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

2、新政策规定,男年龄 50周岁,女年龄 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 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 1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 1年以上的可落户。而原政策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是不能在青岛落户的。

3、年龄在 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原政策没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一项。

4、此次新户籍政策还增加了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及子女的落户政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

夫妻投靠取消三年婚龄限制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放宽:1、原户籍政策规定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 3年,其配偶可办理落户。新政策取消了婚龄限制。

2、原户籍政策规定本人为市区户口,如其父亲满 60周岁,母亲满 5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身边无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新政策取消父母的户口性质限制。

3、原户籍政策规定父母双方均为市区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病残成年子女,可进市区落户;新政策规定只要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同时,可办理投靠的子女,由原规定的独生未婚子女放宽至成年未婚子女 (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新房超100平米可享落户政策

本市1998年出台了购房落户政策,还限制了购房面积、购房总款数额等,2003年将此规定取消。此次新户籍政策又增加了购房落户政策,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 (市内四区和三区 )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 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本报通讯员王进本报记者任金梅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