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51766.com/www/detailhtml/1100401463.html"/>
问题描述:
本月23日,我们去A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个省内的一天游,出发日期是08年的1月6日.由于之前我们走了很多个旅行社都说1月份的价格还没有出来,所以在A旅行社报名的时候,我们也特意问了一下”明年1月6日的线路价格出来没有?”A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已经出来了,该线路明年1月6日的价格是69元~~于是我们就交齐了团费,6个人总共414元,也签了旅行合同~~但到当天傍晚5点多,A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给电话我们,说”刚刚收到景区的电话,一月份门票要加价,你们报名的那个线路要95元,你们可以选择退团,旅行社退还414元的费用给你们;你们也可以选择加钱~~”
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旅行社除了退还我们已经交齐的费用以外,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额外的赔偿吗?
下面是我们跟旅行社签定的<<报名须知>>和<<组团合同>>:
http://www.51766.com/www/detailhtml/1100401463.html
问题解答:
合同里不是写的很明确么
还来问?
旅游合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第一款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属于违约 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