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11-05 16:3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同学,在上海工作,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五月末到公司,六月二十号发了一个月的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发工资,九月份出差,公司也没说什么,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他可以出一份实习证明。

问题解答:

先和公司交涉,请公司把工资给你,第二,到劳动部门投诉,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2008年一月一日起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工资,其工资按照双倍计算,同时也明文规定,如果拖欠工资的可以想劳动部门申请执行,如果劳动部门不理会,可以在七天内想地方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信你该知道怎么做了啊!

该公司此做法为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如果和解不了,就公堂上见!

劳动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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