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工24小时值班,休班还要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不加班反而扣奖金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4-05-16 08:4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接触网工规定为日勤制,可是值班要24小时不间断,每人都要上三天三夜,晚上几乎不工作,休息。请问这样的值班制度合法吗?

问题解答:

如果是连续工作24小时X3天就是非常不合法了!这种岗位应该安排轮班制!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另外是否支付加班费要看你们公司是否申请了综合工时制,没有就必须按标准工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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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显然不合法
值班24小时 = 工作24小时
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劳务费用
否则就去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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