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在上海看中一套房子,但房主是温州人,目前在外地,说必须我们先付意向金给中介,与中介签订意向书,钱由中介转交给房主,房主收下意向金、同意意向书中的条款且签署意向书后,买卖双方再见面。不交意向金的话,房主也不会来上海和我们谈。我总是觉得这样不放心,请问熟悉的专家,类似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这样操作的?这就是我买房的情况,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请大家多多提点!
问题解答:
如果已经看过房子认为满意,价格也可以接受,可以交意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