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旅馆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4-05-18 00:5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现在手里有2套房子 因为银行加息感觉还贷有点吃力.所以想弄成家庭旅馆的模式经营 请问下需要些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好办吗!!

谢谢

问题解答:

1、先要为家庭式旅馆起个名,然后去工商部门申请批准,核实无重名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2、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验收的“消防许可证”。
3、在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在当地的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在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带上以上证件、“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凭合同”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领到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正式营业了。

首先办理工商执照,然后到当地公安局的治安支队,去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比较麻烦,有规模要求,床位要求,每个房间的面积要求,还有晚上安保巡逻值班。旅客登记制度,访客登记制度,贵重物品保存登记制度。还应该参加公安局举办的旅馆业从业人员培训等。消防也是要的,你到公安局的消防处,或消防支队办理。当然,初审应是当地派出所的消防管理民警。

申请经营旅馆业的备案手续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下列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一定依法履行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1.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一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并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2.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3.经营旅馆,一定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4.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该予以协助。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方法》
第2条至第5条、第14条的规定,除与上述各点一样内容外,还有第15条规定:“违反本方法第4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能够酌情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下列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该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处理。
简单的说:
1.到当地工商所为旅馆注册一个名称;
2.凭此名称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3.拿<卫生许可证>再到当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4.凭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5.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插空到消防办理相关手续.

问对人了....

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一个都不能少

经商就要去工商局这个不用说吧?
旅馆有环境要求什么的,卫生局也应该去办个
公安局吧?你最好还是去一下...他们很喜欢去"打扰"的...所以,就是不办证最好也要去招呼声...我家在这方面就吃了很大的亏,罚了很多钱..

最后,如果你有低保的话就免任何税...我家就是..以前要交..后来申请了什么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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