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辆,但要求我?

发布时间:2024-05-04 04: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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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仓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五十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箱货烧毁;②300箱货由于灌水受损;③主机和部分夹板烧毁;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

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一般可以接受。但是在处理该项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首先要注意对方所用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如果我方一时还无法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易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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