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政局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24-05-12 18: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的一家邮局工作。现在单位通知开始签合同了,可是签合同的是一个劳务输出公司,根本不是邮政局!以后要是有什么劳动纠纷的话应该如何解决?
在邮局上班非常辛苦,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都是10到11个小时,而且没有双休的,基本上是一个月轮休到7到8天,可是单位也没有给过额外的一毛钱的加班费!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还有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是多少?我们合同上写的是840.00元!有没有违背国家的相关政策?
总觉得自己的劳动力特别的廉价,期待一个合理的保障机制!
如果我现在先跟劳务公司签定合同,等我找到更好的工作再跳槽,这样的话我需要负违约金吗?

问题解答:

现在进上海邮局的编制特别难。
上海的最低工资差不多就是你说的那个数目。
邮局这样做是为了降低成本和减少风险,不和员工直接发生关系。日后发生纠纷,你只能和劳务输出公司争议。包括你现在不满你的休息时间和工资,你也只能和劳务输出公司商讨。但结果很不乐观。

现在进上海邮局的编制特别难。
上海的最低工资差不多就是你说的那个数目。
邮局这样做是为了降低成本和减少风险,不和员工直接发生关系。日后发生纠纷,你只能和劳务输出公司争议。包括你现在不满你的休息时间和工资,你也只能和劳务输出公司商讨。但结果很不乐观。
回答者:jl09205 - 助理 二级 1-12 11:48
1.上海最低工资标准840;
2.你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责任人有两个单位,主要是劳务公司,其次是邮局;
3.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只有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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