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售公房购买,和父母的产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4 06: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回沪知青子女,从小在上海长大,在1998年由单位分配一住房,承租人为自己.同住人有从小照顾自己的祖父.(祖父户口未迁入,住房分配等均未涉及祖父)
2005年,父母退休回沪,父母户口报在我这里,后由于拆迁等,父母在别处拆迁后购买一使用权公房,母亲户口迁过去,父亲户口仍在我这里
2006年,由于祖父病重,我让父母住在我这里帮助一起照顾老人,直至老人去世.父母并未回去,以照顾我为由留在我这里
我想购买公房产权,以便未来几年换大等,但是父母提出了产权共有~~

我想请问专家,父母是否能认定为同住人,如不是,父母是否有居住权.
如果产权共有,那是否我对房子无处置全权.我有个姐姐(非亲,养女,但证明困难)在新疆,如果产权共有,是否她也有了本房产的继承权.
父母如果在纠纷的时候对他们原有的房子进行变卖,是否有影响

问题解答:

和亲生父母之间争利,实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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