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何发展旅游

发布时间:2024-05-16 05:4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想去做生态旅游,不过我不知道从那开始,我看中了一个地方,想在那里发展生态旅游。

问题解答:

生态旅游的科学内涵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全新的旅游业。1988年,给生态旅游的定义是:生态旅游作为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游客在观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区域,尽情考察和享乐旖旎风光和野生动植物。这时期生态旅游的概念是指一种旅游业中的"复归自然"、"返朴归真"的观念。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更愿意到大自然中游览而不是去现代的城市和海滨度假,强调发展旅游业中对自然景观的开发。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应与自然和谐,并且必须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即不能以当代人享受和牺牲旅游资源为代价,剥夺后代人本应合理地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甚至当代人在不破坏前人创造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前提下,为后代人建设和提供新的人文景观。并且,生态旅游的全过程中,必须使旅游者受到生动具体的生态教育。
  真正的生态旅游是一种学习自然、保护自然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和教育活动,单纯的盈利活动是与生态旅游背道而驰的。同时,生态旅游也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绿色产业,需要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多学科的论证,方能投产。需要认真研究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承受能力。否则,将对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干扰和破坏。同时,生态旅游应该把环境教育、科学普及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真正使生态旅游成为人们学习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大学校。

  一)加强相关立法
  世界上生态旅游业搞得成功的国家地区都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并有专门机构来监督这些法规的执行。美国早在1872年3月1日就对黄石国家公园进行立法,1916年8月25日成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局,又先后颁布了《地区性开发法》、《土地开发法》对生态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使生态旅游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日本先后颁布了《旅游基本法》、《自然保护法》和《国家公园法》等法律,并在《旅游基本法》中明确规定“保持、培育和开发旅游资源”是日本国必须实施的八大政策之一。 而且基于各国政府在各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无可置疑的主导作用,因此,在世界生态旅游峰会所形成的《魁北克宣言》的建议中,第一部分的19条建议都是针对各国政府提出的。它建议各国政府“制定与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相一致的全国、区域和地方的生态旅游政策和开发战略”,“要建立适当的预算机制和立法框架”,“在上述框架中要包括国家、区域、地方各级必要的法律和监测机制” 。 因此我认为应在总结我国生态旅游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且西部各地区环境差异很大,可由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与生态旅游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就某一特定区域单独立法,如:2002年12月7日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就对敦煌的保护、开发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
  为了杜绝不适当规划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破坏,各级政府应严格执行生态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对公众参与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三)生态旅游经营中的资源保护抵押金制度
  在我认为,为了稳妥地促进资源的保护,在生态旅游的经营中可以考虑实施资源保护抵押金制度。对于确属珍贵的生态区域,经营者一旦开始进行经营的运作,就需向主管部门交纳高额的资源保护抵押金。只要其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了生态的破坏,经营者就应当予以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约束经营者的行为。
  (四)生态旅游资源的维护制度
  生态旅游有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为保护自然与环境提供资金。笔者认为,为了保证资金的来源以及生态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除了各级政府的拨款外,应将旅游区门票收入的一部分以及对当地旅游经营者征收税额的一定比例收缴起来,专用于资源的更新与保护,以使其能永续利用。
  (五)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大众对生态旅游的认识
  当前应重点加强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宣传教育。首先要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尤其是环保知识的教育。在具体的旅游活动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生态旅游中导游的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要加强景区内旅游专业性解说的规划设计,如增加资料图片,在景区醒目处设立标语等方式,来引导游客;其次要多向当地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的法制观念,改变不良习惯,并自觉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最后,通过全民教育,形成全民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意识,自觉维护自然与文化资源。

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大众对生态旅游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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