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没上班厂里按自离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29 10: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2007年10月12号工伤,左手中指指头少了近3分之1,出院后厂里要求我上班,我去上了半天班,后来因为手指不行,没有去了,只给主管打了声招呼,随后去做了鉴定,12月17号鉴定结果出来,没有鉴定到伤残等几。后来到2008年1月份一直没有上班,也没有接到厂里要求上班的通知。后来我连厂都进不去了,保安还申称我欠公司的钱,不让我进厂了,他们说是老板的意思,说我自离了~~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上诉,要求拿回我工伤期间的工资?
我10月份以后的工资都没有发放~~我的医疗终结期是11月29号,之后我都没有上班,我是不是可以被认为自离了,工伤期间的工资都拿不到吗?

问题解答:

手指头少了那么多应该能鉴定上等级建议你从新去鉴定;
如果你不想去从新鉴定,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上诉,交500人民币。
另外建议你去专业医院鉴定,手指少了那么多难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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