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上海核定征收公司的税务问题想请教大家

发布时间:2024-05-13 10: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公司是核定征收的,征收率为4%。比如说发票金额为90000元,那应缴纳的税为90000除以1.04=86538.46后再乘以4%=3461.54。再加上1%的城建税,1%的河道费,3%的教育费附加。总共要缴的税款共计为:3634.63元。这样计算对吗。如果开票金额90000元里包括成本50000元,这个要怎么做?如果还要缴3634.63的税这样好象很多啊。
我们是小规模核定征收的公司,开普通发票。那如果说开票金额9万,成本就有8万块,利润只有1万的话,那税还是3634.63吗?这样的话好象很多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少缴些?比如说8万块的成本我有票来充帐,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抵掉?

问题解答:

你说的核定征收应该是增值税的核定征收.90000是含税价,90000/1.04是不含税价,再乘以0.04是增值税销项税额3461.54,加上城建税,河道税,教育费附加为3461.54*1.05=3634.63,这样算是对的.
增值税中,核定征收的公司不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因此应纳的增值税就是销项税额,和城建税,河道税,教育费附加加起来就是上面的3634.63.

你的计算方法正确,不过不是核定征收,而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借:银行存款9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6538.46,贷:应交税金-增值税3461.54,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贷:存货50000,借:主营业务税金,贷:应交税金——城建税,贷:应交税金——教育附加……等等……

你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增值税等税费是按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不能扣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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