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在北京一次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省时攻略

发布时间:2024-05-11 20: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想一次性去雍和宫把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了,但不知道流程是否相似?照相、交表或者其他流程能不能两个一起办理?请高人指点一个最省时间的攻略,谢谢!

问题解答:

一、日方出具材料(原件一份、三个月之内有效)

(一)保证人应提交材料:

1、【身元保证书】

2、【所得证明书】(需政府机关发行,注明年总收入金额)或 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

【确定申报书B】

3、【职业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职业证明材料

4、保证人为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注明全部事项)

为持3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5、户籍誊本(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尽可能提供)

注: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为该留学生所在学校的常勤教授或副教授时,保证人只需提供1和3两项,即:【身元保证书】和【职业证明书】

(二)邀请人应提交材料:

1、【招聘理由书】

2、【滞在予定表】(送签之日,须距日程表上启程日期8天以上)

3、邀请人为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注明全部事项)

为非日籍人士(中国人或第三国人)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注:1、邀请人应该是申请人的在日直系亲属。如父母探望子女时,邀请人应是申请人的子女。

2、邀请理由为照顾在日分娩、照看病人、参加婚礼、考试时,需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3、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病时,如提交上述邀请人材料和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领取证明(材料需证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领取期间及金额),可省略保证人材料。

4、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友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照片、来往信件、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部分)等。

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a) 持照人签字的护照原件

b) 签证申请书一份(粘贴一张照相馆洗印的白色或浅蓝色北京的标准大2寸彩照)申请人签字须与护照后签字一致,表格传真件复印后方可使用

c)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1份(三个月之内有效,限探亲及携亲属访友时提交)

d)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A4纸复印件各1份

申请办理出国(境)旅游证件须知

第一部分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中国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淡蓝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我是一次把两个都办理的,没有问题。
1.雍和宫那里已经不办理因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了,需要到各区的接待大厅办理,具体地点可以搜到。
2.要节省时间可以提前从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下载表格填好。
3.我是在昌平办理的,两个完全是一起的,人不多。
4.办理程序比较简单,拍照-审材料、交表-拿领证收据-7个工作日后取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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