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今天中午看到新闻,北京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被判拘留15天,吊销驾照6个月.我觉得太轻了.记得有个国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判终身禁驾.北京为什么不这样做呢?人命关天啊.
问题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一年内有两次醉酒驾车的,吊销驾驶证,三年后才能再学习取得驾驶证。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匿的,才终身禁驾呢!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凭感情用事的。
你觉得太轻 也许有人还觉得太重呢 政府这样制定法规应该有它的道理吧 不过好人一生平安噢
没出事故就不会终生禁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营运和非营运)的,最高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但一般情况下讲,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是不至于吊销驾驶证的。
所以说北京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最好是吊销驾照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