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南阳百度娱乐广场谢绝自带酒水,如果自带,收服务费50元,这样算不算霸王条约?我们拒绝付钱,他们叫来内保安,后来是认识其中一个保安,没有发生暴力事件。
听知情的人说,像这种场合根本就不是讲理的地方,你若报警,保安抢你的手机,你摄像,他们连你的摄像机都砸,更有甚者,打的人住院。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又属于什么?
问题解答:
谢绝自带酒水,其前提是对财产所有权的承认,这一规定是饭店所有者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表现。酒店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所形成产品的权属,理当得到社会尊重。其他人如使用或消费这种产品,就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或事先取得所有者许可。同时,饭店所有者投资的回收和合理利润的获得,也须借助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实物和服务,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实际上也是获取投资回报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谢绝”的含义还界定了饭店对消费者在店内消费行为所应负的责任。对于经营者来讲,饭店虽是一个全天候开放的空间,但并非公共资源或公共场所,更不是消费者可以随意行使个人权利的地方。
说通俗一点
你在饭店就餐,就表明饭店需要对你的就餐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你自带酒水,如果吃完饭发生事故怎么办?如果出现食物中毒,卫生事故等等,怎么办?如果无法鉴定是因为饭店的食物还是你自带的酒水造成的呢?饭店需要因为你自带的酒水而承受一定的风险。因此,一般饭店都会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用
同时,你进饭店吃饭,就和饭店之间构成了一种要约,即,饭店提出了条件——谢绝自带酒水,而你进入饭店,就视为接受。如果不接受,你可以去其他的饭店。
因此,饭店谢绝自带酒水,并不违法。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站在顾客的立场,不提倡饭店谢绝自带酒水。不过,只能是“不提倡”,而无法对饭店自带酒水的行为进行任何处罚。
如果出现打架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首先你可以追究饭店的责任,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次就是打人者的责任,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绝自带酒水算霸王条约,向12315投诉!如有发生暴力事件,110报警!
谢绝自带酒水算霸王条约,法律并没有赋予经营者这样的权利,而且不管条约还是合同,都应该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自愿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而这个条款纯属该娱乐广场单方制定,并无任何法律效力。
据我分析:
按照餐饮企业的规定,企业没有谢绝的权利,而客人是有权带酒水,不受限制,首先,企业是餐饮牟利性的,没有制定私法的权利,制定的只是一些提示,只有劝阻作用,但如果对其进行拒绝,属于"赶客人";作为客人,完全可以不履行其规定,但如果企业使用强制性措施:
1,可以向消委会投诉
2,向企业协商
3,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
4,向仲裁部门仲裁
5,严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头号霸王条款……体统??这是消费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