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结果住了半年多后她以个人原因让我另找住处,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二房东也同时租住在同一所房子内本人第一次租房子,而且一向说话算数,二房东相当热情当时也忽视了签订合同的事情。这次本人不愿意搬走,并且如果搬家对我的时间精力也是有一定的影响,是否可以不搬或者搬走的话要求给与赔偿。
问题解答:
在法律上是没有一点依据的,这种作法也不受法律保护的.现在一切事情都讲究证据.没有证据在法律面前就没有说话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