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某某住在一个小旅馆里,当时只有他一人,他的个人信息也登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房间多了一人,旅馆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那人什么时候进去的,直到派出所的人来了以后才知道。当时派出所的人直冲某某的房间,在里面抓到了一个杀人犯!过了一二天以后派出所要求旅馆罚款1万元整!~请问这1万元该不该罚啊?是不是有点多了!
问题解答:
该旅馆违反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当时只有他一人登记了,派出所查出来是两人,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哪有这样的事,不合情不合理,不是有点多啦,是跟本不用交!!
不行的话就告他们
这是 披着皮的【狗】蛮不讲理,敲竹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