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职能和上海总部!!!!!!

发布时间:2024-05-16 07:2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老师布置的思考题:
1,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央行的职能如何转变?
2,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上海总部的原因?

问题解答:

1\中国人民银行的原有职能将“一分为二”,淡出银行监管职能,“瘦身”后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订和执行,逐步发展成为类似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及其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迄今已有55年的历史。然而,直到1983年与国有专业银行的分立,它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之后它又经历了三次职责上的分离,即1992年证监会的成立,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责从人民银行中剥离;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将对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责加以剥离;及至银监会的成立,其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责再次被剥离。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自身机构设置上也在为其职责的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1995年通过的《人民银行法》,赋予了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广泛的职责,其基本职能可以归纳为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设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强化了其金融调控的能力。1998年,央行对分支机构进行重大调整,跨区域设置了九大分行和21个地方监管办,使货币政策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直接计划管理向借助市场工具的间接调控方式转变。2003年12月27日,经过修订的《人民银行法》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强化了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能,明确地规定了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

  从央行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央行的职责越来越得以专业化,即它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负责金融业的方方面面,而是将监管职责逐步剥离开来,使其更关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从而强化其职责执行的效力,增强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因此可以说,央行的管理体制和基本职能也随之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上海总部主要以现有的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基础进行组建,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将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

  在揭牌仪式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成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就是要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加强中央银行总行的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负责中央银行部分操作性业务,这将更加便利中央银行从金融市场一线获取信息,从而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进行业务操作和动态微调,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效率。目前,上海总部主任由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兼任,央行行长助理马德伦和央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分别兼任上海总部副主任。

  在昨天的挂牌仪式上,央行行长表示,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科技的发展,交通的便利,对金融业产生深刻影响,对中央银行总行的调节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当今要看有没有功能强大的金融中心。央行上海总部正是顺应这样的形势和要求而设立的。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央行上海总部的设立对上海金融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央行上海总部主任项俊波称,此举是完善我国央行体制、更好地发挥央行在宏观调控中作用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

  央行上海总部主要以现有的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基础进行组建,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其职能定位是总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平台、金融市场监测管理平台、对外交往重要窗口,主要承担公开市场操作、金融市场监测、金融信息分析研究、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区域金融合作等职责。
  小川在解释成立上海总部原因时坦言,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或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改革初期,金融组织结构就倾向于“上下一般粗”,即总行有什么部门,地方分行也需相应有什么部门,因为需要将信息上传集中到中央,然后通过中央计划层层分解到各地区去执行。在新形势下,人民银行旧有的组织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央行对调节和服务职能的需求。

  周小川指出,货币政策的运作和传导越来越倚重于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金融市场自身的发展也必然会越来越多地提供跨区域的服务,而不再是区域分割的金融市场,还必然会形成为数不多的为全国服务、甚至为国际服务的金融市场。
  将第二总部选在上海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是中央对将上海建成四个中心的其中一大目标,也是上海20多年来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建设国家的金融中心是超越城市利益和区域利益的。”周小川行长如是说。

  除了政策上的倾斜,上海自身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颇合央行加强“服务”的要求。

  目前,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都设在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全国的主板市场。另外,上海还设有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这些市场是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管理资金、进行投资交易的重要场所,也是中央银行开展市场操作,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平台。

  正如上海总部的掌舵人、央行副行长项俊波所说的,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以充分利用贴近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直接、便利地收集和反馈各类市场信息,敏锐、准确把握市场变化的“脉动”,及时、有效地进行业务操作和动态微调,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金融监管职能被转移到中国银监会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新的职能设置近日由中央有关部门审议确定。

按照调整后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与过去相比,减少了金融监管职能,增加了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手段,也由过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调控,转变为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宏观调控。此外,作为最后贷款人,中国人民银行要负责救助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要对各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金融交叉领域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的风险加强监测和评估。这次调整,还明确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管理全国的信贷征信业。为适应这次职能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将新设立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征信管理局,将原来的保卫局改为反洗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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