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未提前30天算自离吗

发布时间:2024-05-03 08: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已经交了辞工单,而且上级也签了字,我也与同事进行了交接,而人事方面以我未提前30天,而且没人补充为由,要我推迟到一个月才能离开,否则就算是自离,如果我一定要按照辞工单上的日期离职,是否就表示一个多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呢?
我想咨询法律方面的人员,谢谢你们你们给予宝贵的意见!

问题解答: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员,但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员工离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如未能通知,公司是有权利的.当然如果公司同意你马上离职走人的条件除外.

没有这样的事,30天是最后期限。如果你的辞职30天后没回复,你就可以自动走人。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公司同意了第二天走也是可以的,如你说的办完了交接,如果是在你明确提出辞职的基础上就应该算正当离职,一般离职都有个申请表什么的,各个部门,包括你的部门领导,财务,人事都会有签字的,有的单位还要你签个保密协议。如果有这个申请你就有凭据证明是合法离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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