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被酒店冤枉后被强制要求主动申请离职

发布时间:2024-05-16 03: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3.18接到人事部传达总经理室的决定:要求我主动交辞职信.
酒店告知由于本人于2008.3.17接听销售部协议客户电话时对客进行语言攻击,刺激客人,而导致客人直接以打电话的形式投诉至总经理办公室,故酒店方面认为此行为严重影响了酒店名誉,并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
本人处在被冤枉的情况下,同一销售部代理经理第二天致电此公司,公司人员告知并无此投诉,只是公司经理抱怨当时电话订房的时候他的电话被转接好几次,根本无投诉之事,当天接听电话的全过程,有同一办公室同事在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本人当场就告知人事经理,你不可能收到本人的离职申请书,但人事经理态度深硬,用:"你不想酒店以劝退/开除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吧",来威胁本人,本人自知老百姓是永远斗不过那些"正义的"领导,按照人事经理的意思写了这样一封辞职信:酒店劝退本人,本人为不影响各领导的处理方式,为安抚各领导积极配合各领导解决问题,本人答应酒店提出的自动离职.之后本人主动询问人事经理是否要做移交工作,其回答不需要.本人将辞职信交至人事部,人事部经理拿着表格汇报上级领导后回来告知本人这种辞职信我不能收的呀.
本人直接回办公室,之后副总经理以协商的口吻告知本人:"你是这事情的牺牲者,没有办法的,真的很想帮你,但是总经理室已经决定,你看是否可以做好移交工作,然后酒店会尽量争取相应的赔偿给你."然后人事经理也来打招呼解释自己当时的口吻及态度有问题,酒店肯定会相应的赔偿的.
2008.3.20本人做好所有移交工作后,找人事经理汇报情况,但是得到的答复是:"你还是自己交辞职信吧,这样对你以后的求职,这一辈子都有影响的,而且退工单上也会有特殊的注明和劝退或者开除的人事报告的,这样你以后没有一个单位会录用你的,小姑娘好好考虑哦.如果你自己交辞职信,那我们收到的当天起开始30天后结束所有工作,这样大家都好看."
一个字都没有提到赔偿金的问题,还拼命劝说本人尽早交对本人的损失就越少,真的太过分了.就这样的情况而言,我应该怎么做呢?麻烦大家帮帮忙,谢谢大家了!

问题解答:

打12333咨询一下!或者去相关的部门去协调,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部门!打12333可以问到的,每个地方每个区是不一样的!
我离职的时候1月份综合保险居然没有帮我交,然后我打12333咨询,咨询人员告诉我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试用期也要交综合保险的!并且给了我一个地址和电话,我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去这个地方,这个地址是专门协调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利益冲突的!
首先自己不用害怕!现在新劳动法颁发了,都保护员工的利益的!只是要注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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