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注:合作伙伴只有两个人(甲方 乙方) 出纳 会计 行政人员 怎样分配?出纳 会计可不可以由甲方一人担任 这样合法吗?如果甲方强行兼任出纳 会计 行政人员 这样犯法吗?
问题解答:
既然是合作的,说明双方都有管理业务的自主劝啊,如果经双方商议确认无误后,完全可以由甲方或者乙方其中的一方来担任某个职位。。
可以一个人写菜单,另外一个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