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当你的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人此处须满1年以上。对于按政策回沪的对象(插队落户、支内等),可不受此年限限制;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单身须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
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1、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现住房证明:
(1)租用公房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管办事处或物业公司房屋部位面积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
如家庭成员中有配偶户籍不在本处住房内,应当同时提供配偶他处住房的户口簿和房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