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原住处房动迁,想把户口迁到我哥这,我哥同意的。网上咨询过很多都说可以的,但我打电话到我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却说不大可以,说我和我哥是非直系亲属,说我应把户口迁到我爸妈那里,先应考虑直系亲属。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不是有写到,非直系亲属因离婚,动迁,房屋卖出等特殊原因是可以迁的吗,我就搞不懂了。还有我哥是无行为能力人,就是低智商(有残疾证明),我妈是我哥的监护人,现在这房子就我哥一人,我们想把这房子的产权买下来,因我哥这情况,所以我爸妈想叫我买下来写我的名字,以后也方便照顾,但好像是户口得先迁进来,才能买房屋产权的吧。具体我应怎么做比较方便快捷呢?应申请我的户口迁入,还是应先把我妈的户口迁进来把户主和承租人改我妈后我再迁呢?
还有我原住处房屋动迁,当时我们先签了份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后拿了套动迁房,不过是期房,要到2009年初交房,现在给了我一份购买商品房确认单,然后给了我们张民生银行卡,把房价已经从中扣除了的余款,购买商品房确认单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是否有效呢?我如现在把户口迁到我哥这,是否会影响到?很急,请帮忙!!!要不要去咨询律师呢?
问题解答:
您的问题我仔细的看了两遍,国家对户口的迁移工作一直是很严格的,兄弟姐妹是不算直系亲属的,不过您说的特殊情况的特殊政策就是执法人员自己掌握的了,如果此做法行不通也是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您可以想将你妈妈的户口落户大你哥哥的户口上.申请落户的理由是"投子"之后你在把你的户口落户在妈妈的哥哥的户口上就可以了,假如现在妈妈的户口和哥哥的在一起,我教你具体的户口迁移步骤(妈妈迁移户口到哥哥的户口上和下面我要教您的是一样的),假设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为A地,妈妈的户口所在地为B地(假如妈妈现在的户口和哥哥在一起),那么:
1:在A地开具"户籍证明"(就是你的)
2:到B地申请落户,理由是"投母",开具"准予户口迁入证明"
3:到A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4:到B地落户
5:需要的资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张1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10几块钱)
6:您将户口落户到哥哥户口上,对以前签署的"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是没有影响的,虽说是期房还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毕竟当时签署协议的时候自己的户口在本地!
唉,真不想回答,不过看您很迷惘!!!
祝您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