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上海律师帮忙

发布时间:2024-05-21 14: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奶奶已经去世,宝山留下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户口本上是她和养女的儿子(孙子)的名字,她去世后孙子就自然成了户主.我爸爸常年呆在上海市区,户口什么都在上海,不在宝山房子里。

请问这样的情况,现在打官司可以打回房产多少比例?同时打赢面多大?再提供一个我当初咨询的问题,是这个问题的前绪,麻烦懂这方面的专家帮帮我,谢谢!

PS:我是上海的。我爷爷去世了20多年了,去世前上海宝山留下了一套老房子(当初是自己建造的),当初产权分配时爷爷有写清老房子由我爸爸(我爸爸是独子,爷爷的亲儿子)和我姑姑(养女)一人一半拥有。并且当时有见证人和姑姑分别签子。后来老房子拆迁,分了公寓房2套,一梯二户的那种。一套由我姑姑和姑父居住,还有一套应该属于我爸爸所有。但是因为我爸爸和妈妈不住在宝山,我们家常年住浦东,这套房子就由我奶奶居住(不是亲奶奶,是爷爷生前第二婚的老婆,也就是我爸爸的后妈),当初那种年代我爸爸也对这种房屋拥有权或者什么利益没什么大概念,所以房产证也是我这个奶奶的名字,并且户主也是我奶奶。我姑姑是我奶奶当初和爷爷结婚后领养来的,她并不喜欢我爸爸。并且因为奶奶和姑姑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关系,所以和我姑姑他们感情很好,后来我们无意中发现我们宝山拥有的这套产权房户口本上居然多了我哥哥(我姑姑的儿子)的名字,也就是户口本上是我奶奶和我哥哥,前不久,我奶奶也去世了,户主自然而然变成了我哥哥。。。。

我想问的是,这套原本就是我爷爷留下来的老房子,后经政府拆迁,变成了公房,因为我爸爸是爷爷的唯一的亲生儿子,应该享有继承权,但是因为还有个领养的妹妹,也理所当然一人一半,但是那么多年后,我姑姑和姑父现在他们想把它全部吞掉,我们如果和他们协商不成,房子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来吗?因为现在的房产证还有户口本都是我奶奶和哥哥的名字
此房是产权房,有房产证

问题解答:

当初的2套公寓房因为你爸爸没有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上不会承认你爸爸对房屋的所有权,相当于你爸爸当时将房屋赠与了你奶奶。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者就是法律上承认的房屋所有人,与户口无关。

因为你奶奶的房屋所有权只涉及2套公寓房中的一套,你父亲的继承权也只涉及其中你奶奶所有的那一套房屋。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奶奶和你哥哥两个人的名字,房屋为你奶奶和你哥哥共同所有,你奶奶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爸爸和你姑姑,你哥哥没有继承权,你爸爸和你姑姑分别可以得到房子所有权的四分之一。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奶奶一个人的名字,你爸爸和你姑姑分别可以得到房子所有权的二分之一。

根据上海市规定,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户主仅仅是承租人,那么承租人去世后,此公房就应当由户口在公房内的同住人继续承租,你父亲的户口不在公房内,故不能承租。

要这样说,就要看你奶奶有没有遗嘱
如果没有
那应该是你姑姑还有你爸爸和你哥哥
三个人进行分配了
要想全由你们家继承是绝对不可能的

3个 没问题的

应该是按照房产证来继承
应该是你奶奶的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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